著作 | 股票质押骗局

  1. 借款人在贷款时应谨慎决定是否将其股票质押。我们近期注意到不法集团利用疑似金融公司贷款方与托管人联合组织骗局的作案手法,并在此作简单介绍。

相关金融公司的整体形象

  1. 通常相关金融公司 (“不法集团”) 是其关联公司对外经营贷款业务的幌子。
  1. 不法集团和其关联公司的名称都有意模仿真实存在且有名的金融公司,譬如在北美洲营运的金融集团。
  1. 尽管不法集团声称的业务地点与名称与真实存在的金融公司相似,其声称的办公地点也大多是虚拟办公室。
  1. 不法集团的控制者故意将其网站和运营设计得类似于一家专业的金融公司。其所谓的“员工”在领英上炮制(但实际上是伪造的)了个人资料,互联网上也有不法集团编造的新闻稿,试图营造出一个正面的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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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集团的运营模式

  1. 不法集团本身并不经营任何借贷业务;如上所述,它更像是一个幌子。实际的贷款业务通常由其关联公司进行。
  1. 不法集团似乎主要提供股票贷款(但它是否经营其他类型的贷款目前还不得而知)。不法集团通过第三方贷款中介人以其极低的利率和巨额贷款吸引客户,并要求客户将他们的股票,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票(例如在香港上市的)抵押给指定的“托管人”(例如自称为专业经纪公司的公司),后者将代表不法集团保管这些股票。不法集团指定的“托管人”包括在香港或在香港以外运营的托管公司。任何据称已转移至托管人处的股票(托管人可能在香港以外),其实是转移至托管人于某些香港券商开立的账户中。这意味着这些股票实际上没有从香港的中央结算系统(CCASS)转移出去。
  1. 为确立其对上市公司股票的权利,不法集团会安排客户签署一些文件,包括:
  1. 股票贷款协议:协议中的条款是极其有利于贷方(即不法集团)的,比如再质押权益 (允许不法集团将质押的股票纳为己用,作为它自己贷款的质押物),10%的违约金,能被不法集团轻易曲解的违约事件(这将使不法集团有权将质押的股票转移到自己的帐户),在贷款本身的基础上收取初始费用和维护费等。股票贷款协议的适用法律通常为新加坡法律;和
  2. 托管人管理协议:该协议规范了不法集团、托管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协议通常规定托管人只能按照不法集团的指示行事,而不能按照借款人的指示行事。
  1. 签署文件后,不法集团将要求借款人将质押给不法集团的全部股票存入托管人的账户。
  1.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股票贷款诈骗的其中一个特点为不法集团和借款人之间的沟通往往是通过第三方贷款中介人进行或至少发起的。
  1. 在拨款前,不法集团常以评估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后发现股价波动过大为借口,只同意以一部分股票为质押,分批提供贷款,每笔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一小部分,以保护其所谓的利益。然而,全部股票仍由托管人保管,而且往往无法在借款人根据托管人管理协议作出的指示下转移至借款人的其他账户。
  1. 在发放每笔贷款前,不法集团会准备一份closing statement and settlement,以书面形式记录该笔贷款数额和股票质押安排,并要求借款人签署。如果借款人拒绝签署closing statement and settlement,不法集团可能会指责借款人违反股票贷款协议,要求借款人支付10%的违约金,或威胁出售托管人账户中的股票以支付该费用。
  1. 如果借款人签署了closing statement and settlement,不法集团可能也可能不向借款人发放部分贷款。同时,不法集团或会指示托管人将所有的质押股票出售/转让给第三方来获利。各部分贷款往往会延迟支付;在第一到第两笔贷款发放之后,不法集团就会利用股价的波动和所谓的风险增加作为借口,要求借款人提供更多的股票作为质押物,并经常委托第三方(通常也是一家假公司,虽其名称类似于真实的公司,但其声称的办公地址实际上也是虚拟的办公地址)制作一份所谓加强版的尽职调查报告,以支持不法集团的说法。Share pledge fraud pic 2
  1. 如果您怀疑自己是类似骗局的受害者,请立即与警方联系并寻求法律建议。我们也将在下一篇文章中,为读者介绍在遭遇此类疑似骗局时可以采取的一系列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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