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 | 香港资本投资移民骗案

导言

  1. 有机构预测,因忧虑中国严格的“清零”防疫政策,以及政治上的不稳定因素,截至2022年底,预计将有1万名中国高净值人士移民离开中国。若以每人持有价值500万美元资产的平均数字计算,这1万高净值人士的离开,预计将造成中国近500亿美元的财富流失。近日,有关中国成立“高净值人群管理局”,针对银行存款在1,000千万元以上的存户进行特别管理的消息,可能将进一步加剧中国高净值人士的移民潮。
  1. 事实上,中国高净值人士的移民潮并非最近这一两年才出现。以香港为例,早在2012年,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约85%的申请人均来自内地。为限制中国CIES投资移民的涌入,港府甚至为来自中国的投资移民申请人特设了一项条件,即申请人需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1. 由于语言、文化、法律背景的不同,导致这些来自中国的移民人士容易堕入投资移民骗案的陷阱。不法之徒的不实陈述等行为,使得这些来自中国的移民人士无法接触到准确、可靠的移民资讯,难以及时发掘可疑的骗案(有些骗案可能在7到8年之后,当申请人准备办理入籍手续时才被揭发),从而将该等人士置于个人财产及移民资格双失的重大风险之中。
  1. 在本文中,我们将结合近期处理的几个案件之经验,以及从香港司法及执法机关获得的信息,介绍涉及CIES的疑似骗案。

CIES简介

  1. CIES是港府于2003年10月推出的移民计划,目的是让一些合资格的人士(譬如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透过资本投资取得移居香港的机会。该计划让合资格的人士透过投资1000万港币或以上移居香港。在符合投资管理的规定和连续7年通常居住于香港后,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即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1.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的CIES规则,CIES申请者的投资标的可以是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可以是港府、公营机构或者香港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
  1. CIES自2015年1月15日暂停,惟入境处会继续处理在此日期前已经接获的申请,包括已获批准(即原则上批准或正式批准)及仍在处理中的个案。

骗案疑云

  1. 按照本所经验以及从香港司法及执法机关获得的信息,近期疑似投资移民骗案根据投资标的(证券或者债券)的不同,包含以下类型。

类型1 -疑似证券投资骗案

  1. 这是近期较为频繁的案件类型。据悉,香港警方已经在短时间内接获多位投资者的举报。
  1. 这类疑似骗案的操作手法大致归纳如下:
  1. 由一家移民咨询公司负责出面,在市场上招揽有意通过资本投资途径移民香港的投资者。
  2. 在锁定目标后,移民咨询公司会向投资者介绍号称为其“特别定制”的专项投资移民项目,并向投资者引荐参与项目的其他服务提供商,其中不乏持有香港证监会牌照的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香港律师事务所(合称“移民团队”)。这些服务提供商的名头会大大加强投资者对投资移民项目以及移民团队的信任感。
  3. 为进一步说服投资者,移民团队的代表(通常为持牌证券公司或者香港律所的员工)会向其介绍移民团队的专业分工,譬如移民咨询公司将提供关于申请CIES签证的资讯和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为投资者推荐合适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投资目标,并向投资者承诺每年可获得一笔数额固定的投资回报,以及在7年投资期限届满后,以1000万港币的价格,回购投资者持有的所有股票;律所则负责资金托管服务,并协助监察项目各方是否有依协议履行其责任,如有违反将协助投资者追讨。
  4. 另外,移民团队的代表还会向投资者陈述,(i)投资者的责任仅仅是支付1000万港币投资本金,剩下的所有申请、投资程序可放心交由他们团队处理;以及(ii)就算最后投资本金的返还出现任何意外,移民团队也已经请了第三方公司提供高价担保物作为额外保障。
  5. 因信赖移民团队的介绍与陈述,投资者会签署聘请移民团队的文件,并将1000万港币的投资本金汇入移民团队指定的账户(譬如律所的托管账户)。
  6. 这笔1000万港币的投资本金随后会被转汇至一个开设于金融中介机构(譬如持牌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易账户中,并用于购买几支香港蓝筹股,以符合入境处CIES规则的要求。这里顺带一提,在一些案件中,投资者对证券交易账户的开设可能知情也可能不知情(通过仿冒投资者的签名开设),但所有投资者无一例外均未掌握证券交易账户的用户名称和密码。换言之,投资者对证券交易账户没有实控权。
  7. 在支付了投资本金后的初期,投资者的投资移民项目运转尚可,移民团队会协助投资者取得入境处发放的签证,并向投资者给付约定的投资回报。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通常会感到非常安心,不会预见到任何风险,也不会有意识地去过问自己投资的股票情况。然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会发现原来准时到账投资回报突然逾期了,尝试联络移民团队的工作人员跟进,结果却发现他们要么互相推诿踢皮球,要么声称已经从移民团队离职。投资者这才察觉到事有蹊跷,并开始自力调查。
  8. 投资者自力调查的结果均出乎他们的意料,原来证券账户内的蓝筹股均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抛售并且早已被替换为一文不值的“仙股”,而所谓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其实也是一文不值,譬如相关土地早已被设下重重产权负担,根本无法变现用以偿还债务。直到这一刻,投资者才恍然大悟,1000万港币投资本金可能早已被移民团队或其背后人员挪用及/或被亏个精光。

  1. 回顾投资者的遭遇,不难发现移民团队内部结构紧密、分工明确,并且能够利用专业人员的身份博取投资者的信任。
  1. 移民团队或其背后人员行事隐秘,过程中懂得“取舍”,通过向投资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投资回报,起到麻痹投资者的作用,等到投资者发现“投资回报逾期”迹象时再行追查,1000万港币的投资本金恐怕早已被掏空。

类型2 – 疑似债券投资骗案

  1. 这类案件中,从事投资移民业务的中介(“中介”)通常会与香港上市公司合作,从香港上市公司购入一批价值相同(面值港币1000万港币)的公司债券,再由该中介转手卖给有意通过资本投资途径移民香港的投资者。
  1. 在招揽投资者方面,中介会标榜债券投资较证券投资更具稳定性:上市公司每年会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7年投资期限届满会由上市公司赎回,因此投资者不用担心公司的股价波动会对其投资造成任何负面影响。考虑到投资者本身业务较为繁忙,可能无暇顾及投资的细枝末节,中介还会主动请缨,替投资者揽下与上市公司沟通的活。
  1. 在与上市公司对接的方面,中介可能会私底下与上市公司达成协议,由上市公司将应支付的利息和本金支付给中介,再由中介支付给投资者(即债券的持有人)。
  1. 据悉,中介疑似通过以下手段行骗:
  1. 针对债券年限做失实陈述:譬如债券年限为10年,但在招揽投资者与其签署债券购买协议(协议本身对债券年限语焉不详)时,谎称债券年限为7年,导致投资者信以为真签署了购买协议。投资者直到7年期限即将届满,通过直接向上市公司查询,才发现债券的真实年限为10年。也就是说,投资者的1000万投资本金需要被多锁死3年。
  2. 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假冒投资者签名,与上市公司缔结延期协议,延长债券年限,譬如由原先的8年延长至11年。
  3. 利用与上市公司对接的便利,从上市公司取走本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或者本金,并随后携款潜逃。投资者曾前往上市公司讨要说法,但公司推说相关款项已经支付,他们也无能为力,只得请投资者报警求助。

启示

  1. 如果您怀疑自己是类似疑似案件的受害者,请立即与警方联系并寻求法律建议,以免延误锁定金流去向的黄金时机。您亦可随时联系香港LT Lawyers律所以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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