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 | 於“深港菁英律師交流會”主講“中國內地營運的香港上市公司應如何應對有關企業舞弊的舉報”

應深圳律簇文化的邀請,本所劉國茂律師出席了由其主辦的“深港菁英律師交流會”,主講:“中國內地營運的香港上市公司應如何應對有關企業舞弊的舉報”。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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