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 | 中俄商事争端解决的新生态

背景

  1. 自2022年2月俄乌冲突发生以来,西方及其盟友针对俄罗斯以及大量与克里姆林宫有关联的实体和个人实施了多项制裁。根据全球制裁跟踪数据库“Castellum.ai”的数据,截至2022年4月25日,俄罗斯总计受到9,915项的制裁,成为全球受制裁最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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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制裁和国际政治压力导致大量企业从俄罗斯撤出。耶鲁大学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25日,已有超过750家公司公开宣布,他们将在不同程度上减少在俄罗斯的业务。
  1. 法律行业方面,全球收入最高的100家律所中有31家在俄罗斯设有办公室。这当中,已经有27家律所决定离开俄罗斯或暂停在俄罗斯业务。
  1. 尽管如此,企业和专业机构的外流并未降低俄罗斯商界对法律和专业服务机构的迫切需求。这就为来自中立或友好法域(譬如中国)的合作伙伴带来了新机遇。目前,在中国收入最高的44家律所中,只有3家在俄罗斯设有办公室1
  1. 同时,我们留意到,中国与俄罗斯在贸易方面的相互依赖程度日渐上升。根据路透社的资料显示(如下图),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贸易、进出口总额在2021年出现了显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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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贸易中的商事争端解决

  1. 中俄贸易的预期增长,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双方民间主体之间跨国商事争端数量的相应增加。传统上,在俄罗斯企业与非英国企业的跨国商业合同中,英国法经常被选为合同的管辖法律,而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则经常被选为审理争端的仲裁机构。随着西方向俄罗斯施加制裁,英国法及LCIA之角色将逐渐淡出。日后,中俄企业在交易时,自然会在英国法及LCIA之外,选择相近似且中立的管辖法律及争端解决之地,以避免相对方获得不公平的主场优势。

诉讼?

  1. 若中俄企业双方选择于中国或俄罗斯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撇除相对方可能获得的不公平主场优势不说,其法院判决的执行力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1. 中国和俄罗斯于1993年11月4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俄语:Договор между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ей и Китайской Народной Республикой о правовой помощи по гражданским и уголовным делам) (“《中俄司法互助条约》” )。根据《中俄司法互助条约》,若中俄两国的法院判决满足一系列条件,则可获得对方的承认与执行。该等包括:(1)判决已生效或且有执行力,(2)当事方被合法传唤到庭,以及(3)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无损当事国的主权、安全或公共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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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尽管此条约早在1993年就已生效,但根据报道,中国和俄罗斯在相互承认、执行判决方面仍然困难重重。根据于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的检索,至今似乎只有一宗俄罗斯判决在中国被成功承认和执行的案例。一家俄罗斯律师事务所指出,多数承认和执行中俄法院判决的申请,是因“当事各方没有被合法传唤到庭”等事由而被拒。
  1. 为求完整,读者们也可留意,目前《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2019年7月通过)距离正式生效尚有时日,且仅有六个签字国,其中包括俄罗斯、乌克兰及美国,乌克兰及美国如今已是俄罗斯之宿敌。中国尚未签署和批准该非公约,故预计短期内公约不会在中俄之间适用。
  1. 因此,即使双方同意将争议交由俄罗斯或中国法院处理,其判决的执行相信也绝非易事。

仲裁

  1. 根据《中俄司法互助条约》第21条,在中俄两国申请承认和执行对方仲裁裁决时,应参照《纽约公约》的规定(中俄均为签约国)。
  1. 根据俄罗斯仲裁协会(“RAA”)针对2008年至2017年《纽约公约》在俄适用情况进行的研究,俄罗斯法院对仲裁是相对友好的。在被调研不同的年份里,80%到97%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申请都得到了俄罗斯法院的批准。此外,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搜索结果显示,中国法院亦一直根据《纽约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包括俄罗斯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1. 以上令人鼓舞的调查研究结果,加上法院诉讼程序所不具备的优势(譬如灵活性以及保密性),使仲裁成为解决中俄民间主体之间国际商事争端的首选方法。
  1. 跨境争端中的双方通常会选择一个中立法域作为解决争端的地点。因此,可以预见由中俄贸易引起的商事争端中,俄方不大可能同意选择中国作为仲裁地(譬如由CIETAC管理仲裁2),反之亦然。
  1. 这样一来,通过排除法,争端双方似乎只有以下两个实际选项:
  • 在中国当事方能够接受在俄罗斯进行仲裁的前提下,以俄罗斯作为仲裁地,且由外国“永久仲裁机构”(“PDAU”)(俄文:постоянно действующего арбитражного учреждения (ПДАУ))3管理仲裁;或
  • 在中立法域进行,并由世界知名仲裁机构管理仲裁。
  1. 就第一个选项而言,截止目前,共有四家外国仲裁机构在俄罗斯取得PDAU地位,分别为ICC(法国)、SIAC(新加坡)、VIAC(奥地利)以及HKIAC(中国香港)。由于现时的地缘政治原因,ICC4、SIAC5、VIAC6很可能会被俄罗斯当事方排除。来自香港的HKIAC成为了外国PDAU中唯一出线的仲裁机构。
  1. 至于第二个选项,作为必要的背景介绍,俄罗斯当事方在近年来已逐渐远离传统的欧洲仲裁机构,而将目光转向亚洲。根据RAA在2013年进行的市场调查,传统上涉俄仲裁市场由ICC(法国)、SCC(瑞典)7、LCIA(英国)8以及ICAC(俄罗斯)等四大仲裁机构垄断。然而,在克里米亚危机之后,自2016年开始,许多俄罗斯公司开始考虑传统欧洲仲裁中心的替代者,譬如亚洲的仲裁中心。这或许反映了许多俄罗斯当事方的普遍想法,避免选择一些与西方及其盟友有关联(譬如在仲裁机构所在地、收费币种、管理团队等方面的关联)的仲裁机构。

为什么在香港仲裁?

  1. 香港是全球第三大最受欢迎的仲裁地,拥有多家世界顶尖的仲裁机构(如HKIAC、CIETAC HK9以及ICC仲裁院香港秘书处10)、一流的仲裁员和顶级的仲裁执业人员。争端各方可以自由且无限制地接触以及选用这些宝贵资源。同时,由于与中国紧密的地理及经贸联系,香港也是涉及中国主体争端的理想仲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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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度全球竞争力报告》,香港的司法独立在全亚洲排名第二、全球排名第八。香港司法制度受到由公认独立、专业和有效率的本地和国际法官组成的司法机构监督。因此,香港可以为国际商事争端的当事方提供一个中立、独立的争端解决地点。
  1. 通过《纽约公约》,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可在超过15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俄罗斯)得到认可与执行。香港与中国内地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事宜,则由《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规制11
  1. 此外,《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于2019年4月2日生效,此后当事各方在获得香港仲裁裁决之前,可向内地法院申请获取临时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如前述,香港是唯一一个与中国就协助仲裁程序的临时措施签署互助安排的司法管辖区。这为包括俄罗斯和中国公司在内的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点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从而能有力保护他们的利益。

为何选择以香港法律作为管辖法律?

  1. 与上述讨论相关,RAA调研结果显示,在选择商业合同的管辖法律时,英国法是最受俄罗斯主体欢迎的选择12。香港法大致上建基于英国法,两者之间非常相似,俄罗斯主体熟悉应没有太大难度。因此,若未来俄罗斯主体因为地缘政治的原因,不想再选用英国法作为商业合同的管辖法律,作为替代方案,香港法自然是不二选择。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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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笔者

刘国茂
香港LT LAWYERS律所主管律师
KM Liew 2020.12.30 s2
业务专项:香港及国际争端解决、合规调查、金融监管及合规事务、商业刑事案

合规调查案例摘选:

  • 受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189)的审委会委托,因其高级财务人员涉嫌串通外部银行亏空公款而被公安逮捕,以及外聘审计师发现的财报状况,统筹及牵头进行专业保密独立调查,并协助审委会处理香港监管机构的关注,最后公司成功复牌
  • 受一家新加坡上市的日本背景科技企业(主要在中国香港、澳门、北京营运)的审委会委托,就其高级人员涉嫌美国洗钱案被香港警方逮捕,以及外聘审计师发现的财报状况,统筹及牵头进行专业保密独立调查
  • 受一家纳斯达克挂牌的中国生物科技公司的审/特委会委托,代表一家在中国营运、美国上市的公司的审委会,对外聘审计师发现的财报状况,领导及统筹独立调查
  • 受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医药企业(主要在中国广东营运)的审委会委托,就内审发现的财报问题,统筹及牵头进行专业保密独立调查
  • 受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森林企业(主要在中国云、贵两省营运)的审委会委托,对外聘审计师发现的财报状况,统筹及牵头进行专业保密独立调查,包括亲临内地偏远地区,与地方官员及企业的贸易伙伴进行访查
  • 代表一家国际投资银行,对其高管人员在中国内地涉及可能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行为,协助进行独立调查
  • 代表一家华资银行,就其业务员涉及的一些关于迷你债券的促销行为,协助处理香港监管机构的书面查询及法律面谈
  • 代表一家在中国内地有业务的港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就其某成员被指行为失当及在内地挪用公司资产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董事会进行相关调查
  • 代表多家香港上市公司、资产管理机构及国企的高级人员,处理被香港金融监管机构约谈、调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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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 其中一家(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与一家西方律所联营,并表示有意停止在俄罗斯的业务。

[2] 值得留意的是,2012年9月,CIETAC在中国内地以外设立了第一家分支机构,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简称“CIETAC HK”)。与CIETAC本部以及中国内地其他仲裁机构管理的案件相比,CIETAC HK管理的仲裁案件具有诸多独立特性,譬如(1)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CIETAC HK管理的案件的仲裁地为香港,也就是说可以享受香港仲裁的好处(详参下文“为什么在香港仲裁”章节);以及(2)适用有关“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即CIETAC仲裁规则第六章)。

[3] 自2016年9月俄罗斯进行仲裁改革以来,只有PDAUs才能管理俄罗斯境内的大多数仲裁或下列与俄罗斯公司主体有关、特定类型的商事争议:
(1) 主要包括股份权属的争议;
(2) 法律实体的参与者之间就其管理所达成的协议项下之争议;及
(3) 股票或其他证券登记及其持有者的权利、义务的相关争议等。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某些其他商事争议(例如代位诉讼)只能由具备PDAU地位的仲裁机构,依照特别为商事争议而设的规则进行管理。

[4] ICC仲裁院的角色是管理根据ICC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仲裁院秘书处(下设8个案件管理小组,其中一个设于香港)协助仲裁院行使其职能并负责ICC仲裁的日常工作。 ICC仲裁院及秘书处总部均设于巴黎。这意味着,当涉及某一地域案件的出现重大问题时(譬如是否同意管理涉及俄罗斯主体的案件,或者是否同意收取俄罗斯主体支付的费用),该等问题将被报告至巴黎,并根据巴黎的指示处置。如上文所述,法国已向俄罗斯施加制裁,且已被俄罗斯列入“不友好国家”名单。

[5] 2022年3月5日,新加坡宣布对俄罗斯实施制裁。随后,于2022年3月7日,俄罗斯将欧盟各国以及新加坡列入“不友好国家”名单。

[6] 奥地利作为欧盟成员国已向俄罗斯施加制裁。

[7] 瑞典政府已表态支持乌克兰和制裁俄罗斯。据报导,2022 年 4 月 11 日,俄罗斯已警告芬兰和瑞典不要加入北约组织。

[8] 英国是北约组织的创始成员之一;在北约就乌克兰局势,制定针对俄罗斯的对抗措施时,英国一直担当着美国重要盟友之一的角色。 2022年4月16日报道,由于英国对俄罗斯采取的“敌对”立场,俄罗斯已禁止英国首相约翰逊和其他高级官员进入俄罗斯。

[9] 参脚注2,其中说明了 CIETAC HK 在一定程度上与其中国大陆本部有所区别。尽管如此,CIETAC HK 在观感上仍然是 CIETAC 中国本部的延伸,因此中俄商务合同中的俄方或对选择CIETAC HK 作为首选仲裁机构提高警惕,以防给予中国相对方不公平的主场优势。

[10] 参脚注4。 ICC仲裁院香港秘书处实际上是由其位于法国的总部主导。

[11] 《安排》于2000年2月1日生效。 2020年11月27日,内地与香港进一步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12] 根据RAA对公开案例的调查,就合同的管辖法律,俄罗斯主体的首选为英国法,而新加坡法位列第四位。